- 热门楼盘(点评)
- 周边楼盘
- 沧州新房
- 沧州房价
- 推荐楼盘(点评)
米苏阳光价格是多少?
米苏阳光的价格处于待定中,请持续关注!
米苏阳光售楼处电话是多少?
该项目的咨询电话暂未公布,请持续关注!
米苏阳光项目位置在哪?
项目位置在新华区永济路与交通北大道西南角
米苏阳光周边配套好吗?有哪些?
米苏阳光的周边配套还是比较全面的,能满足业主生活所需,详情如下:商业配套:意明商场、老华北商圈、沃尔玛。 教育配套:世纪之星幼儿园、汇佳幼儿园、北环路小学、车站小学、新华小学、实验小学、三中、八中。 医疗配套:二医院东院区、市医院。 市政配套:建行、农行、工行、中行、沧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新华区委、新华区政府 社区服务中心
米苏阳光售楼处怎么走
米苏阳光售楼处在维明路与交通北大道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建设银行对面。该项目是70年年产权的住宅,小区绿化率为36%。
米苏阳光在售户型有哪些?
米苏阳光在售户型未公开,请持续关注项目动态!
米苏阳光交通配套怎么样?
米苏阳光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捷,从其他地方到米苏阳光的交通路线可选择性多,快速便捷,非常方便。
米苏阳光占地面积是多少?
占地面积是约50亩,据悉米苏阳光的产权年限是70年年。
米苏阳光的入住时间是什么时候?
米苏阳光交房时间是2016-12-31。
米苏阳光物业公司的名字是什么?
该项目的物业公司暂为待定中!请持续关注!
米苏阳光是哪种建筑类型?
建筑类型是普通住宅。米苏阳光项目占地面积约50亩。
米苏阳光容积率多少?
米苏阳光容积率是2.8。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米苏阳光的绿化率是多少?绿化率是什么意思?
米苏阳光绿化率是36%。绿化率准确的提法应该为“绿化覆盖率”,其范围比较宽泛,可以说只要有草皮覆盖的地方,都可以算作是绿化面积。
米苏阳光的均价在哪里查看?
米苏阳光的价格信息可以网上查到,也可以在房屋中介或者是房产开发商处可以查到。另外米苏阳光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受到很多影响。因此,在查看米苏阳光价格信息的时候,务必需详细查看,多方咨询,确保真实性。
米苏阳光一共有多少个停车位?
米苏阳光的停车位有共80%的配比,基本上能满足停车需求。另外,米苏阳光规划的车位也是非常符合标准要求的,因此米苏阳光停车不难。如果遇到停车难的问题,也有米苏阳光的物业快速协调。
楼盘价值分析
7.9
价格指数: 当前楼盘价格为价格待定,同区域普通住宅均价...
交通配套 米苏阳光周边交通十分便利,3公里范围内有...
优势:yiban
不足:cha 尊敬的沧州市委杨慧书记、市政府梅世彤市长及其他市级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新华区米苏阳光小区的业主。在你们百忙之中,向领导们紧急反应举报一下米苏阳光小区开发商——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 一、事件性质。 米苏阳光小区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是继新华区三里家园重大问题之后又一严重迫害业主权益、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敲诈业主钱财、扰乱我市城乡居民稳定的又一重大社会问题和刑事犯罪问题。此问题如不予以重视,必将祸害基层百姓利益,引起我市社会动乱。必将会给美丽沧州、文明沧州抹上一层阴影! 二、事件由来。 2013年11月,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市新华区交通北大街与永济路交叉口西南角(原沧州市调料厂周边)开发房地产,取名沧州米苏阳光小区,并于当时开始预售。当时有500多业主进行了预购,按照预购条款,多数业主缴纳了30%预付款,少部分业主缴的多一些。并且都与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协议书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6年春节后,米苏阳光小区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工期一拖再拖。经与开发商沟通,原因是相关证照不齐全(五证不齐)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工。 按照预售协议书规定,交房日期应为2016年4月30日。但到期后开发公司并没有如约交房。当时开发商欺骗业主,又与业主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六个月之内(即2016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如到期交不上,按万分之一赔付业主违约金(已交房款)。如今已经到了12月底,开发商不但没有交房,也没有赔付业主违约金。12月22日,开发商又变本加厉的敲诈业主,他们向所有业主发了一条通知(书面和微信两种),内容如下:尊敬的业主:您好,我是米苏阳光售楼处,通过二次回款,以筹到部分资金,但为保证年前工程款达到3500万不停工的目标,我公司出台以下政策,1、首付30%、40%的业主补交到60%;2、未购买储藏间的业主,再购买一个储藏间。1月1日前未达到以上政策的业主,交至全款,1月10日前还未交款的业主,将在原单价的基础上每平米上涨1000元。 三、事件分析。 米苏阳光小区的开发建设、销售行为是否合法?2013年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五证”不齐,政府为什么还允许其动工建设,为什么还允许其公开宣传、预售?造成这样的局面、给500多业主造成的至少7000万元的损失,到底谁来赔付?其次,开发商的种种欺骗业主的表现和这种卑鄙敲诈条款的制定,践踏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视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广大业主已经清醒的意识到,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有欺诈业主钱款的嫌疑,有欲敛钱后携款潜逃的刑事犯罪嫌疑。因此这一事件如不引起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必将会对500多业主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必将会成为我市轰动全国的又一重大丑闻,必将会引起500多业主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必将会引发新华区继三里家园小区丑闻之后又一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业主要求。 1、市委、市政府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责成公安局、检察院、纪检委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清案情真相,防止开发商携款潜逃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业主财产不受损失,还广大业主一个明白。 2、严厉追究开发商“五证”不齐就能开发、预售的违法行为,严厉追究土地、城建、规划等政府主管职能的渎职责任,挖出其中深藏的受贿的腐败分子。 米苏阳光小区全体业主 2016年12月30日 尊敬的沧州市委杨慧书记、市政府梅世彤市长及其他市级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新华区米苏阳光小区的业主。在你们百忙之中,向领导们紧急反应举报一下米苏阳光小区开发商——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 一、事件性质。 米苏阳光小区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是继新华区三里家园重大问题之后又一严重迫害业主权益、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敲诈业主钱财、扰乱我市城乡居民稳定的又一重大社会问题和刑事犯罪问题。此问题如不予以重视,必将祸害基层百姓利益,引起我市社会动乱。必将会给美丽沧州、文明沧州抹上一层阴影! 二、事件由来。 2013年11月,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市新华区交通北大街与永济路交叉口西南角(原沧州市调料厂周边)开发房地产,取名沧州米苏阳光小区,并于当时开始预售。当时有500多业主进行了预购,按照预购条款,多数业主缴纳了30%预付款,少部分业主缴的多一些。并且都与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协议书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6年春节后,米苏阳光小区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工期一拖再拖。经与开发商沟通,原因是相关证照不齐全(五证不齐)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工。 按照预售协议书规定,交房日期应为2016年4月30日。但到期后开发公司并没有如约交房。当时开发商欺骗业主,又与业主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六个月之内(即2016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如到期交不上,按万分之一赔付业主违约金(已交房款)。如今已经到了12月底,开发商不但没有交房,也没有赔付业主违约金。12月22日,开发商又变本加厉的敲诈业主,他们向所有业主发了一条通知(书面和微信两种),内容如下:尊敬的业主:您好,我是米苏阳光售楼处,通过二次回款,以筹到部分资金,但为保证年前工程款达到3500万不停工的目标,我公司出台以下政策,1、首付30%、40%的业主补交到60%;2、未购买储藏间的业主,再购买一个储藏间。1月1日前未达到以上政策的业主,交至全款,1月10日前还未交款的业主,将在原单价的基础上每平米上涨1000元。 三、事件分析。 米苏阳光小区的开发建设、销售行为是否合法?2013年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五证”不齐,政府为什么还允许其动工建设,为什么还允许其公开宣传、预售?造成这样的局面、给500多业主造成的至少7000万元的损失,到底谁来赔付?其次,开发商的种种欺骗业主的表现和这种卑鄙敲诈条款的制定,践踏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视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广大业主已经清醒的意识到,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有欺诈业主钱款的嫌疑,有欲敛钱后携款潜逃的刑事犯罪嫌疑。因此这一事件如不引起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必将会对500多业主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必将会成为我市轰动全国的又一重大丑闻,必将会引起500多业主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必将会引发新华区继三里家园小区丑闻之后又一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业主要求。 1、市委、市政府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责成公安局、检察院、纪检委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清案情真相,防止开发商携款潜逃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业主财产不受损失,还广大业主一个明白。 2、严厉追究开发商“五证”不齐就能开发、预售的违法行为,严厉追究土地、城建、规划等政府主管职能的渎职责任,挖出其中深藏的受贿的腐败分子。 米苏阳光小区全体业主 2016年12月30日
优势:一、有关“通知”,开发商没有和业主商议私自制定,无法律效力。 二、“通知”之所有条款,均是开发商一厢情愿制定,而且严重违法操作。 三、开发商资金遇到困难与所有业主毫无关系。 四、所有业主如今没有按时住入,业主的损失谁来负。难道开发商不负任何责任吗? 五、业主考虑开发商之困难,也是自愿交付部分资金,没有任何理由强迫执行交付剩余资金。 六、开发商如果交钥匙之时,业主不能全款交付,开发商完全可以按违约处理,甚至可以提高房价,而不是现在。 七、通知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废纸一张,毫无价值。 八、开发商必须合理处理后续工作,积极和业主协商办事,不要让没钱冲昏了头脑,否则,后果不好收拾。 业主 2016.12.22
不足:一、有关“通知”,开发商没有和业主商议私自制定,无法律效力。 二、“通知”之所有条款,均是开发商一厢情愿制定,而且严重违法操作。 三、开发商资金遇到困难与所有业主毫无关系。 四、所有业主如今没有按时住入,业主的损失谁来负。难道开发商不负任何责任吗? 五、业主考虑开发商之困难,也是自愿交付部分资金,没有任何理由强迫执行交付剩余资金。 六、开发商如果交钥匙之时,业主不能全款交付,开发商完全可以按违约处理,甚至可以提高房价,而不是现在。 七、通知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废纸一张,毫无价值。 八、开发商必须合理处理后续工作,积极和业主协商办事,不要让没钱冲昏了头脑,否则,后果不好收拾。 业主 2016.12.22
参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