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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说房】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3家房地产企业处以大额罚金

发布时间: 2016-11-14 10:51:00

来源: 沧州规划局

分类: 本网原创


楼盘网11月14日讯:近日,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沧州市凯德房地产开发公司、沧州市恒顺房地产开发公司、沧州市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通报并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3家企业皆因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而受到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名单如下:

沧州市凯德房地产开发公司

该公司建设的百合世嘉项目减少地下停车面积126644平方米,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沧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沧州市《关于市主城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的处理意见》的规定

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罚款27861680元的行政处罚。

沧州市恒顺房地产开发公司

该公司建设的恒顺时代广场项目违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沧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罚款48000元[300㎡(违规面积)×1600元/㎡(工程造价)×10%] 的行政处罚。

沧州市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该公司建设的西环小区18#楼项目未按沧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擅自增加一层阁,楼梯向北侧移位1.8米,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九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沧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罚款119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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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czk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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