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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苏阳光均价是多少?
米苏阳光的价格处于待定中,请持续关注!
米苏阳光的电话是多少?
该项目的咨询电话暂未公布,请持续关注!
米苏阳光项目位置在什么地方?
米苏阳光项目位置在新华区永济路与交通北大道西南角
米苏阳光周边配套怎么样?
米苏阳光周边配套还可以,周边交通、商业、学校都能满足业主所需。
米苏阳光好不好?
米苏阳光设计理念是轻松、甜美、阳光,“米苏”(Tiramisu)意思为“记住我,带我走”寓意为爱和幸福,“阳光”代表健康、青春、活力。以经典的户型、宜居的面积打造城东精品社区,满足您对轻松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米苏阳光项目东邻交通大街,北接永济路,原调料厂改造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11.30万平米,地上建筑面积9.18万平方米。由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由北京城乡建筑设计院设计,建筑风格为现代简约型。项目拟建6幢高层、小高层住宅,面积段分布在76-122平米,首批面市的是2#和3#楼,分别为25层和16层。
米苏阳光售楼处的位置是哪里?
米苏阳光的售楼处地址在维明路与交通北大道交叉口北行150米路东,建设银行对面。
米苏阳光有哪些户型在售?
米苏阳光在售户型未公开,请持续关注项目动态!
米苏阳光交通方便吗?
米苏阳光不仅环境优美,所处地段也很不错,交通便捷,道路通畅,还有多路公交车经过,因此坐车都是非常方便的。
米苏阳光占地面积具体是多少?
米苏阳光的占地面积为约50亩,据悉米苏阳光是由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
米苏阳光具体入住的时间?
米苏阳光交房时间是2016-12-31。
米苏阳光的物业公司是哪个?
该项目的物业公司暂为待定中!请持续关注!
米苏阳光房子值不值得买?
米苏阳光房子值不值得买,首先要看米苏阳光地理位置是否优越,周边配套设施是否都齐全,另外还要看看该项目所在售的户型是否满足你的需求。
米苏阳光的绿化率是多少?绿化率是什么意思?
米苏阳光绿化率为36%。绿化率是指场地的绿化百分比。因为“绿化率”能够直观而清晰地反映场地的平面绿化状况。
米苏阳光的价格信息在哪看?
米苏阳光的价格信息可以网上查到,也可以在房屋中介或者是房产开发商处可以查到。另外米苏阳光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受到很多影响。因此,在查看米苏阳光价格信息的时候,务必需详细查看,多方咨询,确保真实性。
米苏阳光一共有多少个停车位?
米苏阳光的停车位有共80%的配比,基本上能满足停车需求。另外,米苏阳光规划的车位也是非常符合标准要求的,因此米苏阳光停车不难。如果遇到停车难的问题,也有米苏阳光的物业快速协调。
楼盘价值分析
7.9
价格指数: 当前楼盘价格为价格待定,同区域普通住宅均价...
交通配套 米苏阳光周边交通十分便利,3公里范围内有...
优势:yiban
不足:cha 尊敬的沧州市委杨慧书记、市政府梅世彤市长及其他市级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新华区米苏阳光小区的业主。在你们百忙之中,向领导们紧急反应举报一下米苏阳光小区开发商——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 一、事件性质。 米苏阳光小区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是继新华区三里家园重大问题之后又一严重迫害业主权益、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敲诈业主钱财、扰乱我市城乡居民稳定的又一重大社会问题和刑事犯罪问题。此问题如不予以重视,必将祸害基层百姓利益,引起我市社会动乱。必将会给美丽沧州、文明沧州抹上一层阴影! 二、事件由来。 2013年11月,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市新华区交通北大街与永济路交叉口西南角(原沧州市调料厂周边)开发房地产,取名沧州米苏阳光小区,并于当时开始预售。当时有500多业主进行了预购,按照预购条款,多数业主缴纳了30%预付款,少部分业主缴的多一些。并且都与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协议书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6年春节后,米苏阳光小区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工期一拖再拖。经与开发商沟通,原因是相关证照不齐全(五证不齐)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工。 按照预售协议书规定,交房日期应为2016年4月30日。但到期后开发公司并没有如约交房。当时开发商欺骗业主,又与业主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六个月之内(即2016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如到期交不上,按万分之一赔付业主违约金(已交房款)。如今已经到了12月底,开发商不但没有交房,也没有赔付业主违约金。12月22日,开发商又变本加厉的敲诈业主,他们向所有业主发了一条通知(书面和微信两种),内容如下:尊敬的业主:您好,我是米苏阳光售楼处,通过二次回款,以筹到部分资金,但为保证年前工程款达到3500万不停工的目标,我公司出台以下政策,1、首付30%、40%的业主补交到60%;2、未购买储藏间的业主,再购买一个储藏间。1月1日前未达到以上政策的业主,交至全款,1月10日前还未交款的业主,将在原单价的基础上每平米上涨1000元。 三、事件分析。 米苏阳光小区的开发建设、销售行为是否合法?2013年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五证”不齐,政府为什么还允许其动工建设,为什么还允许其公开宣传、预售?造成这样的局面、给500多业主造成的至少7000万元的损失,到底谁来赔付?其次,开发商的种种欺骗业主的表现和这种卑鄙敲诈条款的制定,践踏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视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广大业主已经清醒的意识到,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有欺诈业主钱款的嫌疑,有欲敛钱后携款潜逃的刑事犯罪嫌疑。因此这一事件如不引起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必将会对500多业主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必将会成为我市轰动全国的又一重大丑闻,必将会引起500多业主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必将会引发新华区继三里家园小区丑闻之后又一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业主要求。 1、市委、市政府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责成公安局、检察院、纪检委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清案情真相,防止开发商携款潜逃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业主财产不受损失,还广大业主一个明白。 2、严厉追究开发商“五证”不齐就能开发、预售的违法行为,严厉追究土地、城建、规划等政府主管职能的渎职责任,挖出其中深藏的受贿的腐败分子。 米苏阳光小区全体业主 2016年12月30日 尊敬的沧州市委杨慧书记、市政府梅世彤市长及其他市级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新华区米苏阳光小区的业主。在你们百忙之中,向领导们紧急反应举报一下米苏阳光小区开发商——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 一、事件性质。 米苏阳光小区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是继新华区三里家园重大问题之后又一严重迫害业主权益、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敲诈业主钱财、扰乱我市城乡居民稳定的又一重大社会问题和刑事犯罪问题。此问题如不予以重视,必将祸害基层百姓利益,引起我市社会动乱。必将会给美丽沧州、文明沧州抹上一层阴影! 二、事件由来。 2013年11月,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市新华区交通北大街与永济路交叉口西南角(原沧州市调料厂周边)开发房地产,取名沧州米苏阳光小区,并于当时开始预售。当时有500多业主进行了预购,按照预购条款,多数业主缴纳了30%预付款,少部分业主缴的多一些。并且都与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协议书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16年春节后,米苏阳光小区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工期一拖再拖。经与开发商沟通,原因是相关证照不齐全(五证不齐)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工。 按照预售协议书规定,交房日期应为2016年4月30日。但到期后开发公司并没有如约交房。当时开发商欺骗业主,又与业主们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六个月之内(即2016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如到期交不上,按万分之一赔付业主违约金(已交房款)。如今已经到了12月底,开发商不但没有交房,也没有赔付业主违约金。12月22日,开发商又变本加厉的敲诈业主,他们向所有业主发了一条通知(书面和微信两种),内容如下:尊敬的业主:您好,我是米苏阳光售楼处,通过二次回款,以筹到部分资金,但为保证年前工程款达到3500万不停工的目标,我公司出台以下政策,1、首付30%、40%的业主补交到60%;2、未购买储藏间的业主,再购买一个储藏间。1月1日前未达到以上政策的业主,交至全款,1月10日前还未交款的业主,将在原单价的基础上每平米上涨1000元。 三、事件分析。 米苏阳光小区的开发建设、销售行为是否合法?2013年河北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五证”不齐,政府为什么还允许其动工建设,为什么还允许其公开宣传、预售?造成这样的局面、给500多业主造成的至少7000万元的损失,到底谁来赔付?其次,开发商的种种欺骗业主的表现和这种卑鄙敲诈条款的制定,践踏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视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广大业主已经清醒的意识到,博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有欺诈业主钱款的嫌疑,有欲敛钱后携款潜逃的刑事犯罪嫌疑。因此这一事件如不引起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必将会对500多业主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必将会成为我市轰动全国的又一重大丑闻,必将会引起500多业主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必将会引发新华区继三里家园小区丑闻之后又一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四、业主要求。 1、市委、市政府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责成公安局、检察院、纪检委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清案情真相,防止开发商携款潜逃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业主财产不受损失,还广大业主一个明白。 2、严厉追究开发商“五证”不齐就能开发、预售的违法行为,严厉追究土地、城建、规划等政府主管职能的渎职责任,挖出其中深藏的受贿的腐败分子。 米苏阳光小区全体业主 2016年12月30日
优势:一、有关“通知”,开发商没有和业主商议私自制定,无法律效力。 二、“通知”之所有条款,均是开发商一厢情愿制定,而且严重违法操作。 三、开发商资金遇到困难与所有业主毫无关系。 四、所有业主如今没有按时住入,业主的损失谁来负。难道开发商不负任何责任吗? 五、业主考虑开发商之困难,也是自愿交付部分资金,没有任何理由强迫执行交付剩余资金。 六、开发商如果交钥匙之时,业主不能全款交付,开发商完全可以按违约处理,甚至可以提高房价,而不是现在。 七、通知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废纸一张,毫无价值。 八、开发商必须合理处理后续工作,积极和业主协商办事,不要让没钱冲昏了头脑,否则,后果不好收拾。 业主 2016.12.22
不足:一、有关“通知”,开发商没有和业主商议私自制定,无法律效力。 二、“通知”之所有条款,均是开发商一厢情愿制定,而且严重违法操作。 三、开发商资金遇到困难与所有业主毫无关系。 四、所有业主如今没有按时住入,业主的损失谁来负。难道开发商不负任何责任吗? 五、业主考虑开发商之困难,也是自愿交付部分资金,没有任何理由强迫执行交付剩余资金。 六、开发商如果交钥匙之时,业主不能全款交付,开发商完全可以按违约处理,甚至可以提高房价,而不是现在。 七、通知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废纸一张,毫无价值。 八、开发商必须合理处理后续工作,积极和业主协商办事,不要让没钱冲昏了头脑,否则,后果不好收拾。 业主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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