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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周楼市】沧州房产、土地播报!

发布时间: 2016-11-30 16:41:08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楼盘导购


1、沧州国土局将出让800亩商品住宅用地

今年年初,市政府办公室对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分解立项。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贯彻落实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争取政策资金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7号)要求,近期,市政府督查室对39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其中涉及到房地产方面工作进展。目前,沧州楼市去库存任务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提前达成。
01楼市去库存
今年沧州房地产方面的主要目标是严格落实房地产去库存税收优惠政策,化解房地产库存,保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计划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7亿元,贷款总额达到142亿元,个贷率达到85%以上。截止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沧州市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方案》,加强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根据全省通报情况,我市是全省4个库存合理的城市之一,商品房库存处于合理区间。
市国土局组织编制2016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控制供地数量和时序,为应对当前市区房价过快上涨的形势,准备于近期公开出让一批商品住宅用地,面积约800亩。
市地税局积极为纳税人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优惠减免事项,今年以来,共办理房屋过户17320套,减免契税9723万元。
1-9月份,全市为8778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51亿元,同比增长137%,超过去年全年贷款额121%,个贷率达到92.41%,列全省第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6.94亿元,同比增长30.49%,当年提取率达到65%。
目前,由于近期市区房价上涨过快,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量增长迅猛,资金出现流动性不足,贷款放款的速度有所放慢。
02保障房建设
保障房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目标是年内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1.5万套。年内改造农村危房8000户,优先安排34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截至9月底,全市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50个、15466套,占省定责任目标的103%。全市危房改造开工7828户,占年度任务的97.9%,竣工7309户,占年度任务的91.4%,其中建档立卡户开工1876户,占年度任务的105%,竣工1769户,占年度任务的99%。
由数据可见,截止9月份,保障房与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十分顺利,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沧州高新区7宗土地被征收,用于商业用地

自沧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国土局拟征收高新区7宗农用地,面积共26.8868公顷。其中高庄子村一宗土地、李庄子村2宗土地以及小杨庄村2宗土地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小王庄镇武新房村1总土地以及小王庄镇黄家窑村1总土地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安置途径均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

高新区高庄子村土地

为了沧州高新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征收高新区高庄子村1宗土地,面积共约8.374公顷,地块位置为东至高庄子村地,南至李庄子村界,西至新疆大道,北至沧州庞大实业有限公司。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3片区,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

高新区李庄子村土地

为了沧州高新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征收高新区李庄子村2宗土地,面积共约11.591公顷,其中2号地面积约8.531公顷,地块位置为东至大杨庄村界,南至太原路,西至新疆大道,北至高庄子村界;3号地面积约3.06公顷,地块位置为东至李庄子村地,南至济南路,西至沧州中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李庄子村地。依照城镇规划,两块地开发用途均为商服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拟征收土地中2号地位于沧州市第3片区,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178.5万元(11.9万元/亩);3号地位于沧州市市区第2片区,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217.5万元(14.5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

小王庄镇武新房村土地

为了沧州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征收小王庄镇武新房村1宗土地,面积共约1.7495公顷,地块位置为东至、南至武新房村地,西至吉林大道,北至李庄子村界。依照城镇规划,地块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2片区,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217.5万元(14.5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

小王庄镇黄家窑村土地

为了沧州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征收小王庄镇黄家窑村1宗土地,面积共约0.2867公顷,地块位置为东至、南至黄家窑村地,西至、北至小杨庄村界。依照城镇规划,地块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2片区,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217.5万元(14.5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

小王庄镇小杨庄村土地

为了沧州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征收小王庄镇小杨庄村2宗土地,面积共约4.8856公顷,其中2号地面积约4.6265公顷,地块位置为东至黄家窑村界,南至、北至小杨庄村地,西至李庄子村界;3号地面积约0.2591公顷,地块位置为东至、南至小杨庄村地,西至、北至李庄子村界。依照城镇规划,两块地开发用途均为商服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市区第2片区,区片标准价为每公顷217.5万元(14.5万元/亩)。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与社会保障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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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man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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